烏魯木齊火車頭信鴿協(xié)會第四屆2015年秋季特比環(huán)“三關(guān)”競賽規(guī)程
發(fā)表時間:2015-02-21 1:41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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烏魯木齊火車頭信鴿協(xié)會第四屆2015年秋季特比環(huán)“三關(guān)”競賽規(guī)程
一、主辦單位:烏魯木齊火車頭信鴿協(xié)會
二、競賽項目及成績核定
第一關(guān)320千米,第二關(guān)390千米,第三關(guān)480千米喀納斯機場站。第一、第二關(guān)以比賽放飛當日18:00點;第三關(guān)以比賽放飛當日19:00點之前錄入的賽鴿正式成績總分速相加,高者為先。綜合“三關(guān)”前10名頒發(fā)獎杯一尊。
三、特比環(huán)售價及獎金分配
1.總獎金50萬元人民幣。
2.特比環(huán)總計銷售1100枚(不含贈環(huán))。每枚500元人民幣。錄取前100名。實際發(fā)售超過總計銷售每5枚增加1個2000元末獎名次。獲得末獎名次不記入團體成績、自愿參加拍賣。
3.銷售及贈環(huán)。
(1)由鐵路局吳霞鴿藥店(運輸學(xué)校對面),吳霞女士銷售代理:13319886468
(2)2014年11月15日拍賣會當日登記付款的買10贈2;
(3)2014年11月16日以后全款登記、購買的買10贈1;
(4)特比環(huán)號段:2015-32-具體環(huán)號待定.(贈環(huán)享有同等參賽權(quán)利)足環(huán)發(fā)售順序按照登記、購買順序發(fā)放。售環(huán)截止5月10日。
4.獎金分配。稅費由獲獎鴿主承擔(dān)。
名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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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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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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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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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—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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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—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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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—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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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—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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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金/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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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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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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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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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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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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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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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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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團體賽:錄取前3名。以同一參賽鴿主購買10枚以上為單位。以三關(guān)綜合正式成績100名內(nèi)為準,羽數(shù)多者為先,羽數(shù)相同者,以總分速相加,高者為先。團體獎必須2羽以上,頒發(fā)冠、亞、季獎杯各一尊。
冠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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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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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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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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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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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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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每關(guān)比賽設(shè)立指定鴿賽。(第二、三關(guān)特比環(huán)賽鴿有指定權(quán))
(1)100元組1把抓(錄取1名冠軍90% 組織費10%)
(2)200元組1把抓(錄取1名冠軍90% 組織費10%)
(3)200元組3把抓(錄取前3名)
(4)300元組3把抓(錄取前3名)
(5)500元組1把抓(錄取1名冠軍90% 組織費10%)
(6)500元組3把抓(錄取前3名)
冠軍40% 亞軍30% 季軍20% 組織費10%
四、集鴿
1.地點:鐵路局吳霞鴿藥店(運輸學(xué)校對面)門前。
2.集鴿時間:
第一關(guān)320千米;9月18日(周五)13:00—18:00點
第二關(guān)390千米; 9月25日(周五)13:00—18:00點
第三關(guān)480千米;10月2日(周五)13:00—18:00點。
3.秋季幼鴿普賽。每場比賽收費100元/羽。參賽鴿在300羽內(nèi);獎勵前10名。冠軍5000元;亞軍3000元;季軍2000元;4-10名各1000元;300羽以上每增加6羽增加1個500元的獎勵名次。普賽每場比賽前10名免費頒發(fā)獎杯(獎杯拍賣會時一并頒發(fā))。特比環(huán)賽鴿自愿參加秋季幼鴿普賽。集鴿時間風(fēng)雨無阻,過時不侯,責(zé)任自負。
五、參賽條件
1.承認履行本規(guī)程,具有鐵路鴿會正式會員均有參賽資格。
2.參賽鴿友地址、備案電話、必須同鴿會備案信息一致。發(fā)生變化沒有提前聲明修改視為違規(guī),取消參賽資格及全部成績。
六、執(zhí)裁標準
1. 執(zhí)行中鴿協(xié)【《信鴿競賽規(guī)則與裁判法》】。
2. 決賽采取伯馬制。每關(guān)開籠當日限時前為有效報到時間。如第一關(guān)320千米比賽當天限時前沒有報到賽鴿,比賽結(jié)束,上籠鴿均分全部獎金。如第二關(guān)390千米比賽當天限時前沒有報到賽鴿,比賽結(jié)束,按照第一關(guān)成績頒發(fā)全部獎金。如第三關(guān)480千米比賽當天19:00點前沒有報到賽鴿,比賽結(jié)束,以320、390千米前2關(guān)綜合分速排定成績頒發(fā)獎金。
3.比賽遵守公開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則,集鴿、司放現(xiàn)場隨機選派鴿友參加,請鴿友踴躍參與。
七、頒獎及拍賣
1.舉辦頒獎及拍賣大會。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獲獎鴿公開拍賣,80%歸鴿主,15%作組織費用,5%為鴿會發(fā)展基金。
2.獲獎鴿起拍底價。前3名各20000元;4-10名8000元;11-20名5000元;21-30名4000元;21-100名3000元;超售末獎名次鴿1500元/羽。(流拍鴿繳納起拍價20%)
八、計時
1.采用西安科匯信鴿比賽電子掃描系統(tǒng)為成績計算依據(jù),同時輔助使用手動鴿鐘。
2.比賽中出現(xiàn)電話線路故障及電子環(huán)漏掃、不能正常傳輸歸巢信息的,后果自負。
九、申訴。鴿主對比賽成績有異議,可于在成績公布當日24小時內(nèi),以書面形式繳納1000元申訴費后向組織委員會提出申訴,過時申訴不予受理,申訴成功全額返還申訴費,反之不予退還。組委會不接受電話申訴。
十、由于不可抗力原因,導(dǎo)致比賽無法進行時,扣除已產(chǎn)生的管理成本費,退還參賽費,主辦方不承擔(dān)任何賠償責(zé)任。組委會有權(quán)對佩戴特比環(huán)的賽鴿進行各種方式的查驗,參賽鴿主必須無條件的接受,如鴿主拒絕或不配合,取消此鴿主參賽權(quán)利及全部成績,禁賽1年。
十一、火車頭信鴿協(xié)會特比環(huán)組織委員會組織機構(gòu)
組委員會負責(zé)人:趙晶 ;竟翔部長:黃中華;總監(jiān)、仲裁主任:買買提.庫爾班;銷售總代理:吳霞
十二、本規(guī)程解釋權(quán)歸屬特比環(huán)組織委員會
十三、中鴿網(wǎng)比賽直播網(wǎng)
烏魯木齊鐵路局火車頭體協(xié)
烏魯木齊火車頭信鴿協(xié)會
二零一四年十一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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